预约演示
400-696-6361
下载中心
400-696-6361
下载中心
预约演示
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 | 作者:2018coho | 发布时间: 2020-07-28 | 169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