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成归来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内蒙古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予以资助。
据介绍,内蒙古将重点资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学、前沿生物和基础学科研究等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中创新项目分为启动类和小额类。创业项目资助额度为5至10万元人民币;创新启动类项目资助额度为2至5万元人民币,创新小额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按照规定,申报人员应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获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自治区“511人才培养工程”境外培养人员。申报创新项目必须在自治区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创业项目应具备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条件。
内蒙古人社部门对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性全额下拨、统一管理、跟踪监督,各盟市、各单位具体负责管理资助经费的使用、督促检查,要求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9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助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据了解,对资助项目不能正常开展或经费使用不当、擅自变更资助项目的内容或挪用资助项目经费的,内蒙古人社部门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收回原资助经费或禁止五年内申报有关资助项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