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未上班失联的情况单位不能一味的认为是旷工,从而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辞退或解除劳动者。当员工发生失联未上班时,企业首先应尽到通知义务,告知其家人亲属,待原因查明 再做出相应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该条规定的第三款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案中用人单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故属于违法行为,需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赔偿金。因此律师建议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应当首先排除其存在的法律风险,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