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就业形态?
两会期间,如何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那么什么是新就业形态呢?
新就业形态表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从生产力的角度,“新就业形态”是指新一轮工业革命带动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模式。从生产关系角度,新就业形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模式。
在路上飞驰的网约车、大街小巷穿梭的快递小哥、外卖员……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越来越庞大。这些新的就业形态不仅丰富了就业形式,同时也在更好地服务个人的日常生活。
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3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谈到灵活就业问题时表示,作为政府,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问题,我们要逐步完善政策,要给这些“骑手们”系上“安全带”,让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既解燃眉之急,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们劳动安全权益的高度关切,必将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起坚实的后盾。
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灵活就业群体业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在后疫情时代还将继续扩大,维护好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